栏目:居转户落户 人气:0 日期:2022-12-28
免费提供最新落户政策及一对一落户方案
留学生/应届生/非婚子女 落户咨询
(最NB的特殊人才落户上海,特殊在哪里?)
相信有很多的朋友在筹备上海落户的时候,在相关政策文件里看到或者听说过——特殊人才落户!
特殊人才落户至今在所有上海落户方式都是最特殊、最神秘的。
该申请方式对学历、居住证、社保和个税等等都没有政策要求!因此名额非常稀缺,在2021年,全上海的特别人才落户数量都不足1000人!
那么这个特殊人才到底需要有多牛呢?具体怎么才能通过特殊人才引进落户上海呢?
今天leo就根据最近刚服务的一个案子,跟大家聊一聊这个话题。
(文中不涉及客户任何资料信息,请放心!)
“服务上海,我的新家”NewShanghai公益咨询服务!专注上海落户,居证积分,职学教育,公益培训等。
我是牵着乌龟leo,点击上方卡片关注我
在这里先科普一下政策,特殊人才落户的政策源自2020年12月颁布的《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人口办法》。
该政策将引进人才分为高层次人才、高技术人才、重点机构紧缺急需人才、市场化创新创业人才、专门人才以及其他特殊人才等五类。
其中涉及到特殊人才的就是其中的最后一类:专门人才和其他特殊人才。
那么它主要分为哪几种,以及有哪些要求和条件呢?
O1
本市航运、文化艺术、体育、传统医学、农业技术及其他特殊行业紧缺急需的专门人才。
解读:
“本市航运、文化艺术、体育、传统医学、农业技术及其他特殊行业紧缺急需的专门人才”,是指经同行专家评估认定,由行业主管部门推荐的行业专门人才,以及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具有相应专业资格证书的行业专门人才。
范围如下:
1、航运专门人才
(1)具有国家饱和潜水员或空气潜水员证书,并从事潜水作业工作的潜水员。
(2)取得甲类船舶船长适任证书,并从事远洋船舶驾驶工作的船长。
(3)持有航线运输驾驶员执照,具备相应飞行经历时间或军机试飞工作经验,并从事相应工作的试飞员。
(4)取得飞行执照,并从事相应工作的飞行员。
(5)具有民用航空器维修执照、飞行签派执照,并从事相应工作的人员。
2、传统医学人才
经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具有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授予的“国医大师”称号或“名中医”称号的传统医学人才。
3、体育专门人才
经市体育局认定、获得国际或国家重要体育赛事奖项的体育专门人才。主要有国际国内重大体育赛冠军等。
4、文化专门人才
经市委宣传部认定、获得国际或国家重要文艺文化类奖项的文化专门人才。主要国际国内重要文学艺术类奖项获得者。
这类人才在各自行业都是出类拔萃,行业类型也都不是一般的行业。这类人才是真正拿到相关的证书、奖项、称号的高精尖人才;从公示名单里可以看出,这类人才还是很少的。
O2
本市各区和重点区域自主审批的紧缺急需人才。
解读:
“本市各区和重点区域自主审批的紧缺急需人才”,是由本市各区、重点区域经决策程序审议、公示后自主审批引进的人员。
此类是本市各区和重点区域推荐、自主审批的紧缺急需人才,每年的特殊人才落户名单里大部分人属于该类型。
这里面有两个问题需要说明:
①、“自主审审”
是把一定人才审核权限给予到各区和重点区域,想要受到该区的青睐,首先企业肯定是该区的重点扶持单位,如何成为重点单位:
1、企业的行业领域是本市重点经济发展导向。(如电动汽车,新能源,金融)
2、重点机关企事业单位。(如重点国企、学校、医院和相关部门等)
3、是大型纳税企业。
②、个人需要符合什么条件呢?
政策并未明确,但一定要切合“紧缺急需人才”这个核心。
这里的要求主要是单位说了算,看你的岗位和能力是不是单位迫切需要,属不属于单位的核心人才和高级管理人员。
O3
其他紧缺急需、确有特殊才能的人才。
解读:
用人单位引进其他紧缺急需、确有特殊才能的人才,可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同行专家对引进人才的业绩、贡献等进行评价后出具评估推荐意见。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的推荐意见,定期组织召开会议集体商议评定。
此类特殊人才则是主要是由用人单位推荐和申请的,其单位属于各区域重点招商引资产业且为纳税大户(一般是指单位年纳税达到3000万的企业)。
区里是可以给到用人单位特殊人才指标的,用人单位根据个人实际对单位的贡献去决定推荐与否。
此类主要是围绕企业是否符合本市经济社会发展,以及个人是否为本市人才重点引进范围的人员。
综上
特殊人才落户,基本上对个人学历、社保、个税什么的都没有各种条条框框限定。它的要求主要是来自这两点:
1、特殊技能+紧缺专业人才。
2、特殊单位+纳税大户企业。
这两点,虽然看起来好像和普通人没有太大关系,但是换个角度想想,既然有具体的要求和条件,那就有办法去满足它!
上海本身就是汇聚了全国的最优秀的人才和最有钱的人。只要你找到适合自己的方式,落户真的不是难事!
声明:本站部分内容和图片来源于互联网,经本站整理和编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交流和学习之目的,不做商用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若有来源标注存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网站管理员,将于第一时间整改处理。管理员邮箱:y569#qq.com(#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