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上海居住证 人气:0 日期:2023-10-07
免费提供最新落户政策及一对一落户方案
留学生/应届生/非婚子女 落户咨询
(最新!2017年上海居住证、身份证、转户口办理大全!)
还在为怎么办理各种证件而苦恼吗?
莫慌,小编为你整理了超全超实用的办证攻略
收好不谢哦!
办理身份证
?上海户口办理:
直接到户籍所在地申请就可以啦~
?非上海户口办理:
自去年12月26日起,上海实施居民身份证全国异地受理啦!
全国各省(市)来沪人员只需持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就可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双语证除外)。
同时,本市户籍人员在已开通身份证异地受理业务的省(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也可在居住地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居民凭《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领证凭证》到受理地公安派出所领取居民身份证。受理地公安派出所核验证件质量,比对居民指纹和照片信息,确认人证一致后发放证件。居民凭《居民户口簿》《临时居民身份证领证凭证》到受理点分局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从去年10月20日起,上海市公安还出台了三项人口管理举措。本市户籍居民在7日内可领取新版身份证。居民也可以在全市指定的照相馆和7个街道事务受理中心拍摄身份证证件照。
办理居住证
这一项是专门针对非上海户口的啦,上海户口的不需要办理哦~
非上海户口办理居住证首先得符合下面几个条件:
1、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
2、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具体条件为申请当月处于就业及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状态,且申请当月前12个月内累计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不含补缴));或者因投靠具有本市户籍亲属、就读、进修等需要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
2、填写“《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确认后签名;
3、当场拍摄一寸免冠数码照片(免费);
4、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收到申办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出具“《上海市居住证》受理回执”;对材料不齐全的,当场告知申请人补齐材料。
5、经主管部门核定后,符合办理条件的,制证;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出具书面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告知申请人。
6、证件制作完成后,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通知申请人领证。
7、申请人收到通知后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领证。
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中山西路620号、浦东商城路660号)
各区人才服务中心
试点区街道受理点
(1)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应当于出具“《上海市居住证》受理回执”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申办信息、申办材料提交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者公安派出所。
(2)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安派出所收到申办信息、申办材料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定。
(3)公安部门应当自收到制证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证件制作。
(4)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收到《上海市居住证》后,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前来领证。
2、办理费用
每本20元。
办理港澳通行证
?办理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籍的居民。
2、下列外省市人员可以向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申请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港澳个人旅游或团队旅游签注;
(1)持有引进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及其配偶和未满十六周岁的子女。
(2)一般就业类:在沪就业并连续正常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以上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3)高校就学类:本市全日制高等院校在读的非本市户籍大学生。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你的户口属于集体户口,可以要求学校提供户口卡,需要首页及你所在的那一页)。
3、复印件为A4规格(身份证需要复印正反面,户口卡需要复印首页,和你所在的那一页)。
4、二寸正面免冠平面彩色近照,着深色有领上衣,照片大小48X33mm头部宽度21-24mm头部长度28-33mm(必须在公安局指定的照相馆拍照,也可以在出入境拍照,记得拿照相回执,建议在出入境拍照)。
2、若办理电子版还需采集指纹信息;
3、填写《中国公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审批表》;
4、排队轮号;
5、轮到后,提交申请表,身份证和户口卡复印件、相片及拍照回执;
6、交验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7、交费;
8、拿回执(一定要记得拿回执,这是领取通行证的凭证)。
(1)领证时间为10个工作日。
(2)通过电子政务平台、出入境官方微信服务号进行网上预约申请办理,申领时间为7个工作日。
2、办理费用
往来港澳通行证每本100元,一次有效签注每项20元,二次有效签注每项40元。
注意:上海办理港澳通行证和护照在同一个地方办理。需在户口所在区域办理,或到上海的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办理。前往办理之前,最好先电话咨询一下。
办理护照
?办理条件:
具有本市户籍的居民,及驻地在本市的现役军人。
?所需材料:
1、在出入境部门的社会服务照相点采集出入境证件电子照(一年内已采集的可免)。
2、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自助填表机打印的申请表已印有照片的无需再贴)。
3、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如未办理居民身份证,提交本人户口簿。
(1)受理期限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程序的,当场受理。
(2)办理期限本市居民:10个工作日内办结;外省市居民: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办结。
2、收费依据及标准
收费标准普通护照200元/本。加项、合订、加注、延期:20元/项。
落户
依照目前施行的方案,想在上海落户,你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第一类: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可落户
1、居住证满7年
2、积分120分+
3、买房
4、社保职称缴纳满7年,可以累积
5、符合上海人才引进条件
6、无违法生育
7、无犯罪记录
8、税单必须满7年
9、拥有有上海认可的中级职称、或者等同于这样的资格证社保缴纳基数连续3年是上海平均的2倍。
第二类:
满足上海落户新政的5类人才
创业人才
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
分析按投资管理运营人才
企业高管和科技技能人才
企业家
其中这5类人才必须满足入户规定的职称、交社保年限、工资水平以及其他一些很细化的要求。
生活中,总避免不了意外!当至关重要的证件丢失,肯定会手忙脚乱。那么,若不小心遗失了这些证件,应该怎么挂失,如何补办?补办时需要携带什么材料?一般补办期限多久?一起来看看吧↓↓↓
1
医保卡补办
补办流程:
1.电话挂失:致电医保左边咨询热线右边。
2.书面挂失:带本人有效证件(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有效证件)、就医记录册至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或街道医保服务点办理。报失后1小时内停止该卡结算。
3.补办: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有效证件)、就医记录册至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或街道医保服务点办理补卡手续。
2
出生证补办
办理流程:
1、由当事人或其监护人持当事人父母双方户口簿到原签发机构提出补办要求,填写补办申请和《<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登记表》
2、对符合要求的,原签发机构于15个工作日内根据原签发记录出具《出生医学证明书》,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补)”,并登记在案。
3、当事人或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书》、当事人父母户口簿、身份证原件等材料,向市卫生局指定的补证部门申请补发
4、补证部门在查验补办书面申请、原签发机构提供的《出生医学证明书》及当事人父母户口本等相关材料后,于15个工作日内予以补发;特殊情况应逐级上报,并于3个月内将办理情况书面告知当事人或其监护人。
注意:
已报户口后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
未报户口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
补发的证件应当加盖出“出生医学证明补发专用章”,并做好登记。原签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同时作废。对不能提供相关证明的不予补发。
3
驾驶证补办
补办流程:
1.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
2.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
3.委托代理的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委托双方的身份证原价复印件。
4.符合规定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补发机动车驾驶证。
注意:
1.机动车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原机动车驾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2.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申请补发。
4
户口簿补办
补办流程:
1.由户主本人(或委托人)持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提出补领申请。
2.经批准后,由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通知申请人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领取补发的居民户口簿。
3.备齐材料后,一般5个工作日内即可补办。
5
结婚证补办
补办流程:
1.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照片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不是双方必须去,一方去即可。
2.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3.若因故两人都未能亲自到的可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提交公证当事人补办结婚证所需的相关证件和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
4.补领结婚证日期和原来结婚证日期都写在补领结婚证上。
6
银行卡补办
补办流程:
1.每个银行的规定都不一样。一般都是拨打银行客服电话口头挂失,冻结银行卡以确保资金安全。
2.口头挂失有效期一般为5-15天左右(不同银行规定不同),口头挂失有效期到期后,不到银行办理正式挂失会自动失效,但可以提出多次口头挂失。
3.在有效期内,客户可凭身份证去开户银行进行书面挂失。
7
房产证补办
补办流程:
1.刊登声明:不动产权利人可以向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中心申请补发,并提交相关资料,委托登记中心在不动产登记局门户网站上刊登遗失、灭失声明。
2.补发:自声明刊登之日起15日内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中心向不动产权利人补发不动产权证书或登记证明。
3.房屋登记机构予以补发的,应当将有关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补发的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上应当注明“补发”字样。
声明:本站部分内容和图片来源于互联网,经本站整理和编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交流和学习之目的,不做商用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若有来源标注存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网站管理员,将于第一时间整改处理。管理员邮箱:y569#qq.com(#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