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上海居住证 人气:0 日期:2024-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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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张“居住证明”这么麻烦?证明“我住哪”也该简化了)
9月1日起,公安部等多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实施,证明“我妈是我妈”这样的烦心事有了解决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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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近日,上海多名外来人员向解放日报·上海观察反映,生活中常用的“居住证明”,开具起来也非常麻烦。虽然这张证明有派出所、居委会两个地方可以开具,但在实际操作中,往往出现某方开具的证明不被认可、或双方都推说应该由另一方来开等尴尬的情况,让人无所适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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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更令人担忧的是,本市一些派出所已称,9月1日后不再开具“居住证明”。那么,需要这张证明的相关业务该怎么办?外来人员们希望,相关部门应该借此机会,简化“居住证明”的开具,或者干脆不再需要这张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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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张“居住证明”太费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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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区乔女士日前向解放日报·上海观察讲述了她家里人办“居住证明”的波折经历。她称,其女婿是外省市户籍,持有上海市居住证。近日,家里添置了一辆新车,挂在女婿名下。在办理上牌时,车管所要求其提供一份属地派出所开具的“居住证明”。8月8日,乔女士陪同女婿,前往龙华派出所办证。窗口告知,派出所并不直接出具该证明,应该由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相关“清单”,派出所再加盖公章。乔女士转而前往街道开具,并返回派出所盖章。岂料,这份证明递交至车管所后却被拒绝,理由是“这样开具的证明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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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在折腾人吗?无奈之下,乔女士致电左边“”右边市民服务热线求助,询问究竟应该由哪方来开具证明。工单转派至徐汇公安分局龙华派出所后,派出所核实确认乔女士及其女婿是辖区居民,并最终开具了“居住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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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市户籍的雷女士在办理车辆上牌时,也在办理“居住证明”上颇费周折。她在嘉定马陆派出所申请开具“居住证明”时被拒,投诉至左边“”右边后才得知,这张证明户籍窗口确实不开具,而是需要找片区民警,由民警核实后再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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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随后看到,派出所开具的这份“居住证明”全称是“上海市公安局有关证明(二)”,即“在沪居住证明”。下方“证明事项”的内容非常简单,仅是证明市民的居住地址与居住证上登记地址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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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人均在此证明上被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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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在沪的外来人员来说,“居住证明”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外来人员首次办理居住证时,就需要这份证明。但是,即便在办理好居住证以后,这份证明同样仍时常需要。除了车辆上牌,应届毕业生落户、居转户、买房子、申请公租房等等诸多业务办理时,这张证明均必不可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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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派出所外,属地居委会也有权开具这份证明。两方开具的内容大体一致,仅格式上有所不同。居委会开具的亦有标准的统一格式,通常直接打印在白纸上。据了解,不同的业务办理时,需要的开具方并不完全一样,而这造成了不少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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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沪就职的外省市人士白小姐已办理居住证,最近单位要求其提供一份居住证明,用于办理其他事宜,可单位并未明确需要哪方开具。她询问居委会,居委会让她前往当初办理居住证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随后又称,该证明还是得找派出所办;最后找到派出所,派出所称并不掌握她的实际居住情况,让她还是找居委会办理。绕了一圈又回到了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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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的情况为数不少,记者在左边“”右边看到,仅8月份至今,相关“居住证明”的投诉反映有100余起。除了一些询问该证明该由哪方来开外,绝大部分均是反映这张证明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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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有“证”了,为何还要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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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记者了解,外来人员在办理车辆上牌时,本就需要提供居住证。在提供居住证的同时,为何还需要“居住证明”?车管所解释,是因为交通委在审核车辆牌照额度时明确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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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频繁需要这份“居住证明”,已持有居住证的陈先生表示非常不解。他认为,首次办理居住证时需要“居住证明”,这合情合理。而且,居住证的办理过程非常严格,本身就需要核实办理人是否为稳定居住。更何况,居住证办好后还需要定期更新。在这种情况下,居住证不就是“我住哪”的最佳证明吗?拿着居住证,仍要多方奔走再办理一张“居住证明”,“这岂不是多此一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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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仅仅是办证人的想法,记者询问了出具证明的派出所、居委会,同样有很多工作人员对此表示不理解。一位派出所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让派出所来开具“居住证明”本就不合理。他认为,一方面,派出所是户口登记机构,对于外来人员的实际居住情况,往往并不掌握;另一方面,居住证就是证明合法稳定居住的“法定证件”,有证的情况下再开证明,确实没有必要。而这也正是一些派出所对开具这项证明多有抵触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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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对于居委会来说,在有居住证的情况下仍要开具“居住证明”,也带来了大量额外的核对工作。一些居委会在实际操作中,只能要求办理人像办理居住证一样提供大量的证明材料,不胜其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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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后,办证会不会容易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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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起实施的《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派出所将不再开具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等法定证件能够证明的一些事项。那么,在已有居住证的情况下,开具“居住证明”属于不属于上述情况呢?记者询问了本市多家派出所,得到了不一样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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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大多数派出所向记者表示,“居住证明”尚不在明确不开的事项范围内,目前也没有收到相关的执行通知;因而,暂时还是会继续开的。但一些派出所工作人员也认为,未来随着开具证明工作的进一步规范,这项证明很有可能会被取消。而同时,已有派出所向记者明确,新规定实施后将不再开具该证明。如崇明区堡镇派出所的工作人员就向记者明确表示:在持有居住证的情况下,不再开具“居住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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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派出所不再开具“居住证明”,相关业务怎么办?以办理车辆上牌为例,记者采访了市交通委。据交通委称,居住地居委会或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开具的同样有效。但记者随后就此说法向本市多个车管所询问均遭否认,车管所仍坚持称,必须递交派出所出具的才有效。派出所不肯开怎么办?“这个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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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即将实施,“居住证明”难办的尴尬何解?希望相关部门尽快梳理该证明的办理环节,该明确的明确、该简化的简化、该取消的取消,不能让“办证多、办事难”让人叫苦不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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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图来源:视觉中国图片编辑:朱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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