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深圳入户资讯 人气:0 日期:2023-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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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国五车禁令延迟,9月30日前仍可购车入“深户”)
大家都知道,轻型汽油车辆国六标准
2019年7月1日起就开始实行了,
并设定了2个月的过渡期。
一转眼,国六标准过渡期已过,
国五车“入深户”还有机会吗?
记者9月13日从市交警局获悉,国五轻型汽车“禁令”再延迟,符合条件的车辆在2019年9月30日前仍可办理车辆登记。同时,2023年6月30日前,广东8个城市的在用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可转入深圳。
总结来说
国六标准的补充通知
传递了两条关键讯息
国六标准补充通知
近日,深圳交警等有关部门再次发布补充通告,再次延迟国五轻型汽车的“禁令”。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2019年9月30日前可以办理注册登记、变更登记或转移登记:
2019年6月30日前已销售并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新车;
2019年6月30日前在外地(非珠江三角洲区域)已办结转出登记手续拟转入我市的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
广东省汽车经销商库存的且汽车产品合格证标注日期或者进口汽车《货物进口证明书》标明的办结进口手续日期为2019年6月30日以前的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新车。
备案申请
上述三类符合标准的国五轻型机动车所有人,需前往深圳市车管所综合服务大楼、各分所提交下列材料申请备案(免预约、可代办),由车管所专人审核后,方可正常办理业务。
备案所需材料
办理注册登记:
身份证或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发票复印件。
普通转入:
身份证或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登记证书签注页复印件。
电子化转入:
身份证或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申请时间截图。
汽车经销商:
汽车产品合格证或进口汽车《货物进口证明书》。
申请备案后,就可以预约办理业务啦
珠三角区域的国五轻型机动车
无需备案,可直接预约办理业务哦
业务预约指南
公众号预约
微信关注“深圳交警”公众号;
注册登录星级用户;
预约类服务→机动车业务→机动车注册登记/机动车转入(含变更转入),填写信息。
网上深圳交警预约
登录网上深圳交警网上车管所
网址:
机动车业务→网上预约→机动车注册登记(新车)/机动车转入(含变更转入);
注册登录星级用户,按步骤填写信息。
什么是轻型汽车
根据《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6-2016),轻型汽车是指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M1类、M2类和N1类车辆。其中:
M1类车指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的,座位数不超过九座的载客汽车;
M2类车指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超过九座,且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5000kg载客汽车;
N1类车是指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载货汽车。
轻型点燃式发动机汽车一般指轻型汽油车,包含轻型汽油混合动力车。
轻型压燃式发动机汽车一般指轻型柴油车,包含轻型柴油混合动力车。
轻型汽车国五排放标准
轻型汽车国五排放标准指《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五阶段)》(GB.5-2013)和《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Ⅴ阶段)》(GB-2005)中的第Ⅴ阶段排放控制要求。
如何查询或辨别车辆达到什么阶段的排放标准?
2017年1月1日前生产的或进口的机动车可通过登录机动车环保网网站自助查询排放标准信息。
2017年1月1日后生产的或进口的机动车以该车的《环保信息随车清单》为准,清单上已备注该车的排放标准,同时清单上也有二维码,通过扫描二维码的结果可判断该清单内容是否属实;如无《环保信息随车清单》,可通过机动车环保信息公开平台查询(
珠江三角洲区域
记者注意到,本次补充通告中明确规定了,2023年6月30日前,珠江三角洲区域内在用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可转入我市,珠江三角洲区域是指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江门、肇庆、惠州、东莞、中山等9个城市。也就是说,广东8个城市的在用国五轻型汽车,在2023年6月30日前,仍可转入我市。
内容来源:深圳特区报、深圳车管所来源:深圳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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